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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直机关最美家庭、最美婆媳、清廉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4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常态化寻找省直机关最美家庭,扩大文明家庭创建的蓄水池和后备队资源,引领广大干部职工建设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弘扬好家风,为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汇聚家庭力量,根据省妇联部署要求,省直妇工委决定开展省直机关最美家庭、最美婆媳、清廉家庭寻找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省直及中央驻皖各单位干部职工家庭

二、推荐类型及条件

)省直机关最美家庭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爱国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引领家庭在爱国守法、 遵德守礼、平等和谐、敬业诚信、孝老爱亲、教子有方、家风淳朴、绿色环保、热心公益等方面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得到社会好评和群众认可的家庭。

)省直机关最美婆媳条件:家风纯正,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好学上进,生活方式科学文明健康,热心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婆媳间彼此尊重、理解、包容,善于沟通,互敬互爱,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家庭关系

融洽和睦,在社区邻里中口碑好。

)省直机关清廉家庭条件:家庭成员严格遵守 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以养德、俭 以助廉的优良传统,注重廉洁文化教育,坚持以德治家、以廉齐家,勇于担当、忠于职守,清正廉洁、秉公办事,涵养清风正气,涵育清廉家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得推荐:家庭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曾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家庭暴力行为,对未成年子女监护 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其他行为等。

三、推荐程序

1.单位推荐。省直及中央驻皖各单位妇委会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做好本单位(系统)推荐工作。按照事迹类型,可推荐1-3户家庭(每个类型最多推荐1户家庭)。已获评全国、省级和省直机关表彰的家庭,不再重复推荐。候选对象推荐材料报送前,推荐单位须完成资格审核审查、政审把关等程序。

2.评审确定。省直妇工委成立评审组进行评审,提出省直机关最美家庭、最美婆媳、清廉家庭建议名单,报工委会审定,进行社会公示后,颁发荣誉证书。

四、推荐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寻找推荐最美家庭、最美婆媳、清廉家庭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单位妇委会要学习贯彻《习近平走进百姓家》《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家风,在深入开展学习体会征集、家风故事分享会、家庭亲子阅读、礼遇家庭典型等活动的基础上,层层寻找推荐候选家庭,认真审核把关推荐材料。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材料真实,推荐的家庭事迹生动可亲、真实可信、优秀可学,增强推荐寻找的公信力。

2.强化思想引领。各单位妇委会要注重发挥推荐工作的教育激励作用,把寻找推荐过程作为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良好家风的过程,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互动性,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在活动中切身感受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以及家庭生活的巨大变化,激发爱党爱国爱家热情,凝聚“家”力量、奋进新征程。

3.强化典型培育。各单位妇委会要积极选树立足岗位建新功、弘扬美德传家风、奉献社会献爱心、崇德向善作表率等家庭典型,线上线下开展典型宣传,使家庭典型成为见贤思齐的榜样,激励引领更多家庭学习最美、争做最美,激发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积极营造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浓厚氛围。

4.提交推荐材料。各单位妇委会要梳理总结近年来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特色举措及成效,认真填写推荐家庭有关表格(见附件),每户候选家庭提供近期合影照1张(规格不小于2M、配不超过 20字的文字说明,横版)。请于2023 年 9月28 日前,将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简要情况, 三张表格(汇总表 、推荐表 、征求意见表) 的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版报至科教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