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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中秋、国庆节点持续深化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5          浏览次数:

院属各党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

2023年国庆、中秋佳节将至,为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根据局纪委关于在重要节点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部署,现就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相关廉洁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两个责任

院属各级党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既要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又要带头严守纪律要求,严格履行外出报备手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广大教职员工知纪守纪,崇廉倡廉。

二、加强廉洁教育,弘扬新风正气

院属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廉洁教育引导,通过“清风课堂”等平台载体,将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倡导崇廉拒腐、尚俭戒奢、艰苦奋斗等优良风气,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院纪委将通过清风园地、领导干部群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相关通报,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在职领导干部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严的信号,强化严的氛围,坚决防止节日期间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营造清廉过节的良好氛围。

三、严明纪律要求,筑牢规矩意识

院属各级党组织要在节前组织学习通报精神,做到早提醒、严要求,在节日期间要严格做到:严禁用公款购买节礼,严禁公款吃喝或者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对象在隐蔽场所的违规吃请;严禁利用快递、电子手段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等;严禁公款旅游或支付高消费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严禁酒驾、醉驾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四风”反弹

节前及节假日期间,院纪委将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聚焦“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明察暗访。同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针对发现的“四风”问题彻查严处,强化警示震慑,确保中秋、国庆节期间风清气正。

监督电话0551-63645596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各党总支纪检委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关情况要及时报送蜜桃成品人免费视频入口纪委办公室




中共蜜桃成品人免费视频入口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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